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,按照《91网站
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》(江科大校学〔2021〕175号)等文件要求,经学生本人申请,资助辅导员资格审查、91网站
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审核和民主评议,现将91网站
推荐参加“2023年91网站
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”评选结果公示如下(见附件)。
公示期自即日起5日,即10月13日-10月17日,如有异议请具名书面或通过来电等方式向91网站
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。
联系方式:0511-84432020,[email protected]
联系人:纪老师